匯款資訊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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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銀行 | 花蓮國安郵局 |
代號 | 700 |
戶名 | 游琇惠 |
帳號 | 0091003-0522824 |
預約訂房 | 請於訂房確認後3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匯款完成 | 請來電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,經確認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您。 |
更改日期 |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 |
天災資訊 |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 |
注意事項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 以後。 |
退房時間:隔日中午11:00 以前。 |
為了維護住宿品質,避免影響到他人睡眠,公共空間使用時間至 晚間 10:00 止。 |
公共空間為免費使用,使用完畢請自行清理,違者收取$1,000清潔費。 |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民宿可攜帶寵物,每隻收取清潔費300元。 |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房內嚴禁吸菸,吸菸請至房外。 |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※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※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※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